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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深圳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和生育津贴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15天妊娠12-16周(含)...
生育津贴=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分)。产假天数:正常产假天数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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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根据相关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此,生育津贴是拨付给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兼得。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的。因此,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缴费基数往往会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造成生育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到的生育津贴低于提供正常劳动后所获得的月工资。由于法律把生育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休产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月工资,实际上侵害了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根据被保险人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算。具体公式为: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2、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月工资总额之和每月参保职工人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没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如下: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领取方法如下: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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