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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的房产属于债权人所有的约定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物抵债...
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 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的房产属于债权人所有的约定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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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的房产属于债权人所有的约定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约定的交付房产,是以消灭金钱债务为目的的债的履行方式,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之前,以房抵债协议并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且破坏了债权平等受偿的原则,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救济途径,故不能认定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产生物权期待权及物权本身,该合同的订立并不能阻却有其他合法权利的第三人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正确的方法是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 当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属于债权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交付房地产,是以消除金钱债务为目的的债务的履行方式,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 以房抵债协议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破坏了债权平等受偿的原则,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因此,不能根据抵押协议确定产生物权期望权和物权本身。合同的订立不能阻止其他合法权利的第三人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正确的做法是,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格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财产抵押而达成的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设立财产抵押时.抵押人应当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合同的主债权是指给付义务的内容,是给付金钱,还是给付财物,若给付财物的,还要订清财物的名称、性能、特点、规格、型号等详细情况,也可用协议类推的方式规定,即规定:该债权是指某某合同(主合同)第x条的债权。履行期限,要按年月日,订明那一天履行,有的还要订明起止计算时间。担保范围有限定的,最好要特别写清楚。当事人认为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也要在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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