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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
基于房源调换情形的增加,新的房源调换范围如下: 1、调换房源双方承租的均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须为同一户型(居室数相同)。 2、已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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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可以,需要的话向昆明公租房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市公租房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租房租赁户入住后,如果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可以申请调整租赁住宅改善居住困难。例如单身承租者结婚,家庭新增人口等,经区县住房部门复核,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调整面积更大的住房承租。各市住房建设委员会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住房来源交换信息,租赁家庭可以登记系统自助寻找合适的交换对象。另外,租赁家庭因为自己的理由想减少住宅面积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另外,经住宅所有权机构、区县住宅保险部门审查后,满足调整条件的家庭,在公共租赁住宅区公开10天,公开没有异议的情况下,需要说明发行住宅租赁服务处理通知进行交换。
公租房调换流程如下 1、符合公租房换租的条件的,提交换租申请。在居住公租房期间,居住人因为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并向公租房所在小区房管提出换租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换租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的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还有其它一些材料。 3、同一地点申请换租面积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根据公示的时间腾退公租房、换租轮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换租完成后,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的时间腾退原承租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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