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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并不代表可以不交税。 1、企业发生了经营业务,销售了产品或者提供了劳务,即便没有开具发票,也要按未开票收入纳税。 2、有收入,对方不...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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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增值税发票开票期限是90天,只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90天,但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09]617号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由90天改为180天。 2017年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又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由180天改为360天,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1、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要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后才可以抵扣。 2、如果购入汽车作为商品买卖,那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如是企业购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还需要填证号。如是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汽车是无法落户了。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是开票方留存备查的凭据,发票联是收票方付款的凭据; 抵扣联是收票方办理扣税手续的凭据。仅有增值税发票不能认定付款事实。 仅有增值税发票不能认定付款事实,因为在使用一般发票进行买卖交易的场合; 通常情况下是在付款后再开具发票,或是开具发票行为与付款行为同时进行,发票在此种情况下可以作为付款凭证,证明已付款的事实。 但在使用增值税发票进行交易的场合,这种专用发票具有证明销售方已尽纳税义务和购买方进项税额的作用; 因而它就又具有了确定最终应付价款准确数额的作用,但并不能起到物权凭证的作用。 以增值税发票证明付款的事实,仍需另外举证补强,以其他证据如进帐单、支票存根等付款凭证来作为已付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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