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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
1、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对个人财产的处分不需要配偶同意,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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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房产赠与有四大步: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过户手续。 第一步,签订赠与合同。拟赠与给你的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再婚后取得,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你必须以他们二人的名义进行,赠与合同应当由你父亲、继母和你共同签订。 第二步,缴纳相关费用。拿着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至于个人所得税,因赠与人系你父亲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用缴纳。 第三步,进行赠与公证。持相关资料及证件,到房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 第四步,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及证件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走完四大步骤,产权过户之后,你就成为了该房产的主人。
在实践中,父母离婚时出于种种原因考虑,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已屡见不鲜。但对于如何办理无偿赠与手续往往不得而知。父母在离婚协议中或在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中确定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单方的意思表示,该约定只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甚至其中一方反悔,因赠与合同尚未成立,另一方诉至法院,法院也无法直接判令反悔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父母离婚时,除就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达成一致外,还应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2、房产所有权证。 3、《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材料必须向税务局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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