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订金可以退。交付的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全额返还。而且订金数额可以约定,但是务必留收条或收据,它的...
订金可以退。交付的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全额返还。而且订金数额可以约定,但是务必留收条或收据,它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签订承揽合同应尽量使用统一的示范文本,正式签订前,一般先由定作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承揽方提出自己的具体要求(进行要约),承揽方根据自己的人员、技术、设备状况和实际加工能力,认为能够满足对方的要求,再接受下来(进行承诺)。双方将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期限、报酬等用文字形式表示出来,并在合同文书上签字、盖章,至此合同即告成立。 2、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定作承揽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品名、项目等; (3)数量及规格型号; ⑷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⑸报酬(主要指价款、酬金或租金); ⑹承揽的方式(主要指提交标的的方式及地点); ⑺材料的提供(主要指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⑻履行的期限(指提供标的具体时间); ⑼包装要求及运输形式和费用的负担; ⑽验收的标准和方法、保管费用的承担; ⑾违约责任; ⑿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除以上主要条款外,定作人和承揽人还可约定其他条款。这里需要提出的是:尤其应明确验收标准,因为目前市场上相当数量的项目或产品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就要求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作出明确的规定。如加工组合家具,式样、用料、规格、保修期限等。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五章1 第二百五十一条 第一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加工承揽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外,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当事人应予特别注意。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的,都要了解清楚。当事人一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做过年审,是否被吊销等,不真时进行审查就匆忙与其签合同,容易造成所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或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追求当事人的责任。 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事人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的质量标准,承揽人须按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解除加工承揽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455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