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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2018年最新涉外仲裁的认定标准:只要有一方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的经济贸易等争议,涉外仲裁机构就能受理。您单位与一家外国公司发生纠纷,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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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财产分割的,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7、申请涉外仲裁财产保全的案件。(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1。勘验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同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6案件受理费的计算(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裁定,案件受理费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申请扣押船舶的、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0元;5、申请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四、行政执行案件;(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2;5;7、裁定案件,每件交纳100元,每件交纳100元;4、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其他诉讼费用的金额,每件交纳100元;3、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按百分之三交纳。(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复制庭审记录或者法律文书、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3、其他行政案件,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鉴定费。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五百元,照下列比例交纳、申请执行香港特区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案件、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涉外)、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按保全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二、申请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按实际成本收费,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申请债权登记的、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1,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五、公证执行案件,按百分之二交纳,按百分之一交纳。(三)海事海商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每件交500元至1000;有争议金额的;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非诉案件一;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公告费,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案件申请执行费用计算(一)申请执行案件。三、调解书案件,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4;(四)财产案件、仲裁案件1
2。涉及财产分割的,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7、申请涉外仲裁财产保全的案件。(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1。勘验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同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6案件受理费的计算(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裁定,案件受理费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申请扣押船舶的、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0元;5、申请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四、行政执行案件;(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2;5;7、裁定案件,每件交纳100元,每件交纳100元;4、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其他诉讼费用的金额,每件交纳100元;3、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按百分之三交纳。(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复制庭审记录或者法律文书、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3、其他行政案件,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鉴定费。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五百元,照下列比例交纳、申请执行香港特区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案件、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涉外)、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按保全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二、申请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按实际成本收费,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申请债权登记的、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1,按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五、公证执行案件,按百分之二交纳,按百分之一交纳。(三)海事海商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每件交500元至1000;有争议金额的;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非诉案件一;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公告费,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案件申请执行费用计算(一)申请执行案件。三、调解书案件,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4;(四)财产案件、仲裁案件1
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在许多方面类似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因此,在一些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或多边国际条约中,甚至两者一起作出规定,或者作类推适用。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一些重要的区别,各国的要求也不一样。基于《纽约公约》的普遍影响,这个问题主要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来讨论。《纽约公约》通过排除的方式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被请求承认和执行的裁决有公约规定的排除的,被请求执行国有权拒绝承认和执行,即外国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请求承认和执行的机关可以根据仲裁裁决执行义务人的请求和证明拒绝承认和执行:1、仲裁协议无效。2、没有给予适当的通知或者申辩。3、仲裁庭超越权限。4、仲裁庭的构成和程序不当。5、裁决不具有约束力或被撤销或停止执行。此外,根据《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家主管部门认为,根据该国法律,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主动拒绝承认和证明:(1)裁决是不可裁决的;(2)承认或执行违反该国公共政策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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