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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陪产假以自然天计算并包含正常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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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规定,要看你是哪个地方的,看当地的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根据广州最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广州职员属于晚婚晚育者在正常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晚育假15天。简单来说就是晚婚晚育职员至少可以享受113天产假。如属于多胞胎、难产等情况还可以适当延长产假天数。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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