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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产假规定如下: 1、《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产假。 2、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
晚婚晚育产假的规定: 根据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条款,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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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在提交办理申请后,请业主们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通知的时间及时领取房产证。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国家规定2013年晚婚晚育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产假需要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妻,从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5天。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国家已经不再对晚婚晚育者规定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但地方性的条例中可能仍有相关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的时间则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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