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人可以在将来实现物权而进行的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会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内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2、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为防止卖方一物二卖的不诚信行为,是对买方的一种保护,但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买方在申请预告登记后长期拖延不办理正式登记,损害卖方的利益。
1、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人可以在将来实现物权而进行的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会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内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