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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
如果合同约定了自动顺延,那么有效。 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如果双方没有表达结束合同的意思,那么按合同约定,顺延若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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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顺延就是在原有劳动合同期限的基础上继续延长,继续在该单位工作。顺延只能是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顺延。续签就是终止前一份劳动合同,并新签一份劳动合同,继续在该单位工作。
不是。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最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届满且未经适当续签,但届满后双方仍继续履行本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将自动续延一年。”的,该约定未排除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未限制劳动者离职,不属于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应为有效。 但单位在合同顺延期间最好也补签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 风险提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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