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方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
根据《》第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归纳了购房者有权单方解除购房合同的几种情况: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买家违约解约。如果买方存在违约状况,而卖方提出解约,三方无异议的也可直接签署《解约协议》,卖方可要求不退定金。 3、卖方单方解约。若卖方单方面提出解约,需赔偿买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的,且卖方仅收取了定金,则赔偿双倍定金,另一种是合同中有具体规定的,可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言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后三种事由明确列举规定。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