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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财产,夫妻有平等的...
1、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 2、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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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的时间为判断依据。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的补偿和照顾。
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据此,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此标准,实践中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 二、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三、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
可以的。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但是如果该知识产权收益是在双方结婚前获得,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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