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咨询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属于历史遗留的政策问题。对于这种问题,你在这里咨询很难得到解决。以前政府有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解决此类问题,但是...
1、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2、在这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久起诉,会得到支持的
我国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交付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法律效果。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权的转移手续。
第一是拆迁方提议的奖励期问题。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限定一个奖励时限,在这个时限里签约的业主能够多得到一些赔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议多个奖励期赔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赔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限定一个奖励期了。 第二种就是回迁安置房的选择。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能够选到相对更好的房。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不能安置的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605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