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与房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的情况下,房...
如果出租人未能履行租赁协议中的承诺,导致承租人无法充分利用租赁物,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以退还给承租人未通过占用租赁物所产生的两份租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迟延支付承包金是否构成违约。案件中被告虽有逾期履行交付承包金的违约行,但没有出现根本性违约,而原告正常性收取承包金,法院驳回原告解除合同。[案情]2004年7月10日,原告A与被告何某协商签订《合同书》,其中约定:原告将“新情缘休闲吧”及其相应的设备财产转交给被告经营管理,时间自当日起算一年;被告每月付给原告承包金4000元,于每月的7日至10日交清本月的承包金;如被告违约,原告有权随时收回本店等内容。随后,被告投入资金对“新情缘休闲吧”进行装修和营业。8月6日,被告应原告的要求,支付一个月承包金4000元,通过黄某转交给原告;9月13日,被告存入原告活期存折4000元,支付第二个月的承包金;10月13日,被告通过他人直接将承包金4000元交给原告;同年11月,原告通过他人到休闲吧口头提出要收回经营,被告提出异议。双方产生矛盾后,原告仍要求被告支付承包金,12月20日,被告存入原告活期存折(同一账号)8000元,同时支付了两个月的承包金。2004年12月28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书》,“新情缘休闲吧”收归原告经营。原告诉称,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后,被告多次逾期交付承包金,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被告如有违约,原告随时收回本店。现在被告的违约事实已经发生,原告有权与被告解除合同。[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虽有逾期履行交付承包金的违约行为,但没有出现根本性的违约,没有影响原告订立合同所追求的实现承包金收益的主要目的,也没有对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较大的损害。而原告在诉讼期间照常收取了承包金,应视为原告默认并同意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对原告请求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和恢复原状的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租赁合同上面关于这一点有没有写的很清楚,清楚的话就按照合同来,不清楚的话可以协商,已经愿意支付违约金了,那么押金就直接抵扣租赁费用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40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