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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政府采购程序,签合同前是需要走采购程序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在采购文件中会规定付款方式,是否有预付金会写清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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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不可随意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国外通行的做法是,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的2%左右。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定时间内,尽快退还给投标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数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中山大学的一位副教授指出,政府采购保证金的运用,为采购人预先单方拟订,属于格式条款。政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对于政府合同的实现是有益的。但实践中,采购人均单方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自己并不对等地提供担保;而且保证金的比例都太高,让供应商不堪重负。广东省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志昂认为,投标保证金控制在1%以内为宜。法律专家提醒,既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已经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限额,那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时,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否则,一旦有供应商提起投诉,政府采购活动就会大打折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也会陷入被动。“上述千万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是非常荒唐的,也非常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湖南某招标公司的老总建议,这样的问题当地的有关部门应该严查,并把“内幕交易的相关人员及对他们的惩处结果”公之于众,这样可以对其他的代理机构起到一种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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