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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新的医保新规范

2021-12-12
自2019年医疗年度起,居民省(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按支付等级分别为40%%和35%提高至45%和40%。提高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被保险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从2018年350元提高到400元。扩大居民医疗保险门规的范围。结核病将纳入我市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的疾病范围。扩大《贫困残疾老年人医疗护理券》的支付范围。允许注册贫困残疾老年人使用医疗护理券,在提供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提高护理券的利用率。一个减少,一个倾斜,一个延长。降低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被保险居民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20元%,此举将真正减轻被保险居民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负担。困难人员的政策倾斜。将极端贫困、生活津贴、严重残疾等困难人员纳入注册贫困人口严重疾病保险的优惠政策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困难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延长新生儿保险的支付期限。本市原新生儿保险政策为:新生儿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缴纳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超过3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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