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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区业主自己不召开业主大会,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您题中说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不用续约...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走。没有约定,经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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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主体和时间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的委托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缔结《物业服务合同》,自《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然终止。 2、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的方式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与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这些就是业委会和物业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这时候我们一定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帮助自己,最好的额方法就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的行为,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的帮助,所以大家在签订物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懂得注意内容条款的明确,一定要卡清楚再签订协议。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规则。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事项之一。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工人共有负担,城镇公司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薪水总额的2%交纳失业保险费。城镇公司事业单位工人按照本人薪水的1%交纳失业保险费,城镇公司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不交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兼顾,其他地区的兼顾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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