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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实习生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因此工资是按“劳务报酬所得”而不是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规定: 第二条四、...
国家税务总局提示:所以在一次支付数月工资时,要按工资实际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需经主管机关审核。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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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按实发工资来计算的,确切的说,个人应缴税额的计算是工资收入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等费用来进行计算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按照实发工资纳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6、利息、股息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得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自由职业者,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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