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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r由房产证登记人,住房共有人,买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以上住房证明,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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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过户手续,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证明,土地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然后由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受让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本,婚姻情况注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1、方式一: 登录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网站,点击“在线申办(含网上预约)”图标,进入在线申办; 2、方式二: 登录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点击“网上申报办事大厅”选择“产权登记”后选择申办业务内容; 3、方式三: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办事或企业办事,选择“部门服务”并点击“市规土委”,在“服务事项”中查找对应业务点击“在线办理”。
买卖房屋过户流程: 1、买卖当事人双方先要签订购房合同; 2、买卖当事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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