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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替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省的说法,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
在我国员工支付代通知金不合法,代通知金是由单位给员工发放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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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无需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的,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解除合同,只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裁员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代理通知金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个单位以员工不称职、医疗期满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理通知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没有代理通知金。劳动合同终止时,通常没有通知。劳动者无过失的,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通知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但不支付通知金的,一般支持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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