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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实际上进行交易的是两部分的,一是指房屋,另一部分是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
农村房屋属于户主。户主通常是指户籍所有者,即产权证书上的业主。产权证书是房屋持有的证明文件,业主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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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农村住房和所属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八条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如果那个房屋与那个杂间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则你们购买了房屋,杂间就应当属于你们。因为从物随主物而转移。当初你们买下那个房屋的时候,按照法律杂间就应当属于你们。我说的情形是指房屋与杂间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时。 打个比方,比如你买了套商品房,该商品房就是主物,配套的地下室就是从物。从物随主物而转移。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拥有了地下室的所有权。
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主要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建造等方面进行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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