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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1、轻便、边、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2、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3、营运非出租客车报...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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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辆报废年限,具体如下: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一般是要注销的。可以咨询主管的,车管所,和交通局
家用5座轿车和7座SUV,非运营的小型微型汽车没有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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