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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居民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继承内地的房地产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过世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均可被视为...
1、可以到香港法院起诉,说明情况,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2、违约责任按照合同规定的,合同没有规定,对方会拿出证据,提出合理的损失法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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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计划前往香港或澳门进行私人旅游、探望家人、开展商务活动、参加培训课程以及寻找工作机会等非公务性质的活动之前,您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依法取得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相应的有效签注。以下是相关申请步骤的详细说明: 首先,内地合法公民若要因私前往香港或澳门进行旅游、探亲或从事其他类型活动,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询问和审核。 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文件; (2)详细填写的申请表格; (3)所在工作单位对您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书; (4)与申请事由相符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您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也可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1)在香港、澳门拥有定居的近亲属,需要前去探望; (2)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为港澳同胞,需要由内地亲人前往香港、澳门与其团聚; (3)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以及侨眷的直系亲属无法返回内地探亲,需要前往香港、澳门与其见面; (4)需要前往香港、澳门处理个人产业事宜; (5)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短期前往香港、澳门处理紧急事务。 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如下: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在线查询:1。关注成都出入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2。登录官网http://cdcrj.chengdu.gov.cn/预约办理出入境证明。电话查询:电话咨询:028-8640769监督投诉:028-86407063。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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