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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合同到期,合同自动延长至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在此期间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劳动合同在职工的哺乳期内到期了的,合同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在此期间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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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 3、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虽然劳动合同在产期内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 4、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哺乳期内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不能解除合同。违法解除的,适用双倍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间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在哺乳期间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他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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