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
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律规和部门规章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不可以在员工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的,给出您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律规和部门规章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不可以在员工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的,给出您如下法律解释: 一、对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四、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哺乳期间企业不能终止合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且如果女性职工处在哺乳期的,但是劳动合同到期了,那么劳动合同会顺延到哺乳期结束才会终止。
哺乳期受法律保护,企业不能终止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