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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说的应减去五年。司法解释规定是:“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不是说:“每增加半岁减少半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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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残疾赔偿指数×赔偿年限。(1)60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20年。(2)60-75岁人员的残疾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20-(实际年龄-60)。(3)75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5年。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首先,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七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逝者与用工方是劳务合同关系,应根据各自过错对损失金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损失总金额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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