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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药店出售的口罩属于医疗器材,消费者不仅可根据《》的规定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医药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根据《》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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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购买到假的产品时,具体的维权方式如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可以拨打“12020”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全国12020平台”、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官方平台进行投诉。法律依据:根据《》第五十五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非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价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价值1万元以上的,并处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注册或者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按照本条例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的;(三)经营、使用不符合条件、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按照本条例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绝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医疗器械;(五)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管理受托方的生产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用户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检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其经营和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前款第一、三项规定的医疗器械,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除处罚,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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