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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工作也可以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
可以,在异地工作也可以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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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异地参加了社保,发生工伤的话,需要到工伤保险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进行工伤报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流动就业保险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支付年数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存款额累计计算。2、员工离开市内,在其他地区就业的,首先由收费公司或者本人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明书、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明书、参加保险员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向市社会保险中心服务厅申请,结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印刷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保险收费证明书(以下简称参加保险收费证明书)3、本人持参加保险收费证明书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双方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手续,不需要转移。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员工发生事故,根据职业病预防法的规定被诊断,被认定为职业病,所属公司必须在事故发生日或诊断,从职业病发生日起30天以内向统一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作认证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因此单位或员工需要到缴纳社保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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