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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这种赔偿的性质应当是补偿,应由法院斟酌具体情形,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 驾驶人在未收取乘车人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允许...
免费搭车出现交通事故的,属于搭乘的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车辆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搭乘的机动车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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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由于路况不好,曾某在颠簸中从座位上摔倒,经医院诊断造成曾某肺部挫伤,共计花费医药费八千余元。该县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邱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曾某不负事故责任。事后,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诉诸法院。【分歧】对此案的处理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邱某应承担全部责任,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邱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不管有偿还是无偿,只要邱某答应了搭载曾某,就负有将曾某安全送到目的地的义务。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减轻邱某的赔偿责任。因为曾某搭乘邱某的车辆是无偿的,邱某未获取任何利益,是一种纯负义务的行为,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应当减轻邱某的赔偿责任。【分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第一、邱某与曾某未形成运输合同关系。邱某是一种纯负义务的行为,曾某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角度出发,也不应将邱某责任与一般客运合同的承运人责任等同。第二、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邱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这里的“全部责任”是指对事故发生的责任,而非对曾某损失的全部责任。第三、从保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出发也应该减轻邱某的赔偿责任。在社会生活中,驾驶员会经常遇到路边受伤或需要帮助的搭车人,减轻类似情况驾驶员的责任,可以促进人们见义勇为,给他人提供便利,这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作者单位:修水县人民法院第1页共1页
一、免费搭车免费搭车出现事故谁负责任,如果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没有重大过错或者故意的,同乘者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驾驶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入股存在故意或者过错的,应当酌情赔偿受害者损失。免费搭车出现事故谁负责任,如果已经将损害的发生是由于驾驶者的过失造成的,能否作为驾驶者或所有人的免责事由解释清楚了,即免费不是免责的前提,作为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同意他人无偿搭乘,本身就负有谨慎义务要将他人平安送到目的地,不能以是否有偿作为确认这种谨慎义务有无的标准。好意同乘和有偿乘坐之间还是有一些不同的,如果收取了费用,哪怕非常低,甚至低到不足以补偿燃料费,也不属于好意同乘,而是有偿搭乘,购车一种客运合同,因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乘客可以根据侵权(驾驶人员有过错或者故意,常见是违章驾驶)或者合同违约(驾驶人员无过错或者故意行为)选择配餐,类似于乘坐出租车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时的情况。二、出事故谁负责任好意同乘和有偿乘坐之间还是有一些不同的,如果收取了费用,哪怕非常低,甚至低到不足以补偿燃料费,也不属于好意同乘,而是有偿搭乘,购车一种客运合同,因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乘客可以根据侵权(驾驶人员有过错或者故意,常见是违章驾驶)或者合同违约(驾驶人员无过错或者故意行为)选择配餐,类似于乘坐出租车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时的情况。和好意同乘之间最典型的区别就是:比如肇事车辆逃逸或者无力赔偿,同乘一方的驾驶员没有责任的,免费乘坐的情况下属于好意同乘,不承担赔偿责任,收费乘坐的情况下同乘一方的驾驶员及车主即使没有责任,也要对乘坐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免费搭载不属于合同关系,免费搭载是非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它缺少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免费搭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无论是有偿乘车还是免费搭车,搭车人都是车上的人员,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有过错的,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司机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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