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住房质量赔偿的规定:1、住房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住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或者住房交付使用后,住房主体结构质量经验确实不合格,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商社交付使用后,购买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查机构进行再检查。经过验证,确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验证。经过验证,确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退房给买方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经过专业机构的验证,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消费者无法居住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此种情况和上述情况相似,由于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情况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因此,消费者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消费者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3、一般质量问题: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很多消费者在入住房屋后,会发现厨房漏水.墙壁裂缝等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此时,只要在保修期内,消费者都可以要求出卖人即开发商承担修复的责任。保修期过后,业主可以在房地产公司的协助下申请专业的修理资金进行修理,但修理对象只限于住宅的共享部分和共享设施。
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买受人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误工费、差旅费、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等赔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2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