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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内容是: 1、根据《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
根据《市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提取,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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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注: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符合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若符合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 【贷款期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如二手房房龄低于5年(含5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如二手房房龄为6年至19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如二手房房龄超过20年(含20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均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 【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其公式为: 2、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其公式为:
11月28日,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16年11月29日起执行。一、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审核(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二、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三、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四、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需要根据多个条件来确定,17年公积金贷款新政有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的方法具体如下: 按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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