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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也就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根据旧的劳动法,你们单位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2、如果你们单位无正当...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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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外。
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劳动合同外。
1、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2、如果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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