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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只是想着一次性解决问题。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必须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依照法定情形单方解除。2...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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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为工伤的,仲裁一般都会支持,具体要看相关的证据。如果公司是非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中指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按规定,岗位的变更是要双方协商一致的,若协商不一致单位跟你解除合同是要进行赔偿的。但是这里面情况复杂,比如公司是因为什么原因变更:是因为公司经营的需要、你的工作表现不好、机构业务的调整等?而且一般情况下只要单位在工资福利待遇没有特别的变动下,员工一般都会接受,毕竟调整岗位还是比较正常、普遍的,且你毕竟还是需要工作,真僵持到最后公司可以不变更,在中途给你设置很多的坎,到时就是职工自己被动辞职了。至于违约一事,要看你们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
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标准则是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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