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规定工伤复发需要证明。如果发生了工作性伤害,经过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日后再次的发生了工伤复发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的...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鉴定机构向伤者和用人单位出具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由受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负伤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职工是否因工负伤的法律文书;到社保局领取工伤鉴定结论。 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