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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者退休后向原用人单位主张退休金而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问题,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给最高人民法院(劳办力字1993年19号)复函的内容...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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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院是法人,分院不是法人。分院归属于总院。从总院调到分院你们不是“总院”的职工。没有合同也是它的职工,因为你们为它工作,它为你们发工资。这就是劳动关系。为职工交社保费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直接交涉不成,可以进行共同(集团)仲裁。要求劳动仲裁委来裁决。这样,一能明确你们与单位的关系,二能让单位补交保险费,三能促使单位对你们的重新定位。
关于事业单位病退退休金是这样的,其实你单位人事经办人很方便回答你的问题滴, 病退办下来,如同正式退休,至于退休金按档案工资的%多少计算,是依照参加工作的年限档次计算,退休以后逢调增补助政策通常按职务级别类别套算; 眼下通常县级的事业单位退休金是由财政局直接发放;市属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由单位代发; 至于工伤月伤残补助金,本地是由社保工伤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中,退休后,社保可比较月退休金发放金额只补差的部分钱(即比原来伤残补助可能减少些)
可以,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包括了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如果劳动合同有了明确的工资约定,企业是不能单方面要求降薪的,这种情况企业构成违约,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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