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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可直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
如果试用期的考验期限还未经过,可通过以下方法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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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可直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试用期的考验期限还未经过,可通过以下方法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约;其他。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是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试用期的员工的劳动合同。言外之意,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依据第40条第3项(即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依据第41条的规定(即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和第40条规定的2种情形共8种情形之一,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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