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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回购有以下几种情况是被允许的: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
《企业破产法》第19条没有直接规定债务人之股东所持股权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但从破产程序中应尽量保持与债务人有关的财产稳定的意义上讲,在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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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有人问什么是名誉股权。?我觉得这个朋友的咨询是名誉股权的权利,但现实中没有名誉股东。只有隐名股东、显名股东、登记股东等。我认为名誉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但实际享有股东的权利。例如,公司的股东自称享有一定的分红权。如果你没有实际出资,老板实际上会给你公司的股票,比如5%、10%这里有没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没有登记,这5%、10%是股权激励的期权比例,享有分红权。如果公司把这55%、10%如果你在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登记变更,你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即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原则上享有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但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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