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叫股份公司的重整

2020-03-18 98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公司的重整,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 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 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