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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是为了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因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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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程序如下:首先要由业主委员会将维修项目及预算在小区内进行公示,随后召开业主大会,经过业主大会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投票,参与业主的双过半数同意表决后,再向区房产局提出申请。
房地产修理基金的缴纳方法:为了加强住宅共享部门.共享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的管理,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住宅的正常修理.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发行《住宅共享部门共享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管理方法》的通知》(2008已有新版文件《住宅专业修理资金管理方法》)等相关规定,各城市建立了各自的住宅修理基金缴纳使用的具体实施方法。新建商社住宅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经纪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格的3%-4%缴纳的购房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格的2%-3%缴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房地产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替监督,本利由业主所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必须与市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设房地产管理区域的修理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享部门。共享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更新.改造。售后服务公房缴纳法根据上海公积金发行(1995)字第25号。上海房地产改革(1995)415日等文件规定,公共住宅销售后形成三个基金:修理基金、电梯泵基金、邻居养护基金,通常被称为三个基金。在三个基金中,维修基金由购房者和销售者按房价比例支付,电梯泵基金和邻居养护基金由销售者按房价收入支付。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1)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上层相同)卖方: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上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新建商社缴纳法《上海市商社住宅修理基金管理方法》首期修理基金缴纳、账户建立、缴纳期限规定一般按以下标准执行:1、首期修理基金缴纳:新建商社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应按以下标准缴纳首期修理基金:配备电梯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格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格的3%缴纳。配备电梯的住宅,购买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的3%缴纳的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买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的2%缴纳。2、维修基金专家的设立:维修基金应设立专家,以一个房地产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个住宅设立账户,分成每个住宅单元的账户,一个住宅有两个以上的门户,按门户设立账户,分成每个住宅单元的账户。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房地产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替监督,本利由业主所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房地产修理.更新,不得使用修理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3、第一期修理基金的缴纳期限: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缴纳第一期修理基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处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的初始登记之前,应当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修理基金存入专家银行(2)购买者在处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应当按照标准将购买的商品住宅的修理基金存入专家银行(3)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5天内,按照标准缴纳修理基金存入专家银行。
1、维修基金必须交纳。 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订立有关维修基金交缴商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3、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有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4、首期专项维修资本交存的现行准则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层为2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能够电话询问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5、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间通常是在交房入住的时候开始交纳的,后期解决房屋证的时候需要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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