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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应当及时选举,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选举工作由XX统一部署,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指导。...
村民委员会成员受村民监督。村民会议有权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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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应当组织候选人在指定场所与村民会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根据《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但已达到三人的,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的,由得票多的当选副主任主持工作;不设副主任的,由得票多的当选委员主持工作。对暂缺的主任应当在两个月内另行选举。当选人数少于三人,不能组成村民委员会的,不足名额应当在两个月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民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一。选举是否合法,需要看选举具体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其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获得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按照得票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在五日内对得票数量相等的人员进行再次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村民委员会中有妇女成员,应当在村民委员会的应选名额中至少确定一个名额选举妇女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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