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仲裁经过以下程序: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会在开庭前五...
企业收购程序如下: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二是确定收购目标企业。3、收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的意向。四是协商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发生法定情况,确实需要裁员。也就是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1)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2)严重困难的生产经营;(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4)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2、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1)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4、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员。
主要四个阶段:1、企业根据自身发展要求制定一个收购策略,初步了解要收购企业的具体状况,如资产、财务、税务、技术、管理和人员等信息;并制定出对目标企业的预期标准。2、根据上一阶段了解到的信息,设计出针对收购企业的并购模式和相应的融资、支付、财税、法律等方面的方案。3、谈确定并购方案之后以此为基础制定并购意向书,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并就并购价格和方式等内容展开协商与谈判,最后签订并购合同。4、双方签约后,进行产权交割,并在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整合,整合时要充分考虑原目标企业的组织文化和适应性。财务可以就公司资产进行工作服务的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2、《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