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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病人刚刚失去生命体征,抢救医生应当对病人进行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存在过错,应当负一定责任。 2、如果存在医疗事故,...
皮试是测试患者对药品是否过敏的试验,皮试结果显示患者对药物不过敏的,如果输液时药物过敏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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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建议你把住院病历、片子以及出院证明书都保存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需要做两项鉴定,一是证明医院有过错,二是证明医院的过错与你父亲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这两项鉴定都具备了,你才能起诉打官司,否则很难胜诉,因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风险很大。建议你在未取得相关证据之前先不要打官司,你最好带着资料来我办公室(位于兰州市西关什字沛丰大厦12楼C座)给你当面详细咨询后带你到司法鉴定中心咨询一下可能出现的鉴定结果,再决定是否做司法鉴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需要调查的证据也很多,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都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利益。,顺便查看律师事务所以及本律师的相关证件。
并发症如果是在医治过程中的人员在医疗行为当中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在法律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发症难以避免时才可以免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这样的情况做尸检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患儿的死亡原因是清楚的。除儿童医院的前几家医院已经认识到患儿病情严重,建议转院落治疗并无过错,也没有耽误时间。因此,没有明显的医疗损害,所以,也谈不上负什么责任。但也不是说没有任何缺陷,对于患儿送到医院应该做一些检查,就是不收,也应该有个简单的说法,和适当的对症处理,有一些记录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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