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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一般不能偿还。也就是说,孕妇在保险期间生孩子的话,就不能享受生育补助金。否则,就不能享受这个待遇。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妇女,只要累计缴纳...
生育保险不能补缴,但是由于单位欠缴的,可以补缴。个人是不缴纳生育保险的,而是由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至于怎么补交生育保险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工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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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采取的办法是女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社会保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采取的办法是女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实行定额结算。这种结算办法的主要步骤是: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共同核定早孕诊断、中孕检查和早、中、晚孕不同方式的流产、引产比例,不同分娩方式及各类产时并发症比例。 (2)对上述各类不同情况下分娩的诊疗项目、收费范围及标准,对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逐项审核,测算出不同情况下生育诊疗最高限价,作为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最高标准。 (3)核算上年度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以保障基本为原则,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确定生育诊疗项目及收费的统筹范围。适当预测生育医疗风险金后,确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向社会医疗机构公开招标。 (4)按amp;q ot;总量控制,结构调整amp;q ot;的原则,与中标医疗机构签订定点合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医疗机构定额结算。 (5)建立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诊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考评、监督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育医疗社会化管理。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不能办理补缴。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一是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二是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12个月(各地时间不一样)。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你的情况来看肯定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以上是生育险能不能补交的详细解答,
1.如果确实因为你证件补齐的原因导致单位无法为你办理社会保险的,则单位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计划生育证不影响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的办理,则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08年6月-09年1月的除生育险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 2.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则你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差额工资。 3.你也可以向单位主张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4.如果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你必须准备以下证据材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公积金欠交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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