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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财务监管措施: 1、管好现金(含银行)。会计可以外聘,出纳一定要自己人,出纳可以将每笔支付如实报告,这样即使出现差错,也可在支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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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可以委托第三人管理,或聘请财务经理。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合伙财务监管可分为以下几点; (1)管理现金(包括银行)。会计师可以外聘,出纳必须是自己人,出纳可以如实报告每笔付款,这样即使出现错误,也可以在付款过程中阻断。 二是划分审批权限。最好用制度规定,多少钱,谁来批准什么,所有股东都要批准重大事项,这样合伙人之间才不会有矛盾,合作才能长久。 (3)分工明确。多个上级和多头领导在管理上最忌讳,这样会让下属无所事事,反而执行不力。 (4)发布指标。财务管理的目的是赚钱。只有每个员工都知道自己的任务,他们才能齐心协力。
具体方式是: 其一,制定公司文件,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同时规定分公司负责人的权限及越权的法律责任; 其二,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种监管方式。可从财务控制、合同管理、资产监管、人事管理等生产经营方面进行细化。关键控制人、财、物及用章管理; 其三,由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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