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合法,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权利是《公司法》中最重要的权利,剥夺股东权利的是,股东除名在《公司法》中没有规定,只有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三中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逃避所有出资,通过公司的催纳或返还,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在股东会议上解除股东资格,股东要求确认解除行为无效,人民法院不支持。因此,第一家公司必须履行除名股东的预先催告程序。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收集催告的证据。第二种催告证据拿到后,要注意开股东会,股东会召集流程是否合法,股东到会人数是否合法,股东会决议表决流程是否合法。第三法定除名股东的情况只有两种。一个是未履行出资义务,另一个是逃避出资,这是法定的。如果不是这两种,是否可以除名股东?这取决于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第四公司章程能否约定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七条以外的股东除名情况,当然,有限公司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就能充分尊重股东自治。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同时,异议股东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协议而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新《公司法》规定了90日的除斥期间。股东必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起诉,以确保争议能够及时解决,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综上,只有在法定情形下,股东才能请求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同时,异议股东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协议而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新《公司法》规定了90日的除斥期间。股东必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起诉,以确保争议能够及时解决,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综上,只有在法定情形下,股东才能请求公司回购股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685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