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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债权人(银行)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由登记机构审核后,在当地报社发行的报纸中作出补发公告,然后申请人凭补发公告以及相关资料进行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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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债权人(银行)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由登记机构审核后,在当地报社发行的报纸中作出补发公告,然后申请人凭补发公告以及相关资料进行补证。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发放《房屋他项权证》,并注明“补发”字样。
房屋产权证遗失,可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即原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房屋产权证补办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 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六个月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房屋产权证遗失的,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证遗失的补办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向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损坏的事实;2、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会出具登记遗失证明;3、携带出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记遗失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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