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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关系的称呼应该如何表述?

2024-11-29
尽管恋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双方共同生活难免会被他人误以为是夫妻。如果其中一方借款,还债时很可能会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特别是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债务的承担情况会更为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这意味着,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承担形成的债务。如果债务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那么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如果债务用于其他用途,则债务应由单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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