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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应缴纳所得额=收入金额-(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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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应缴纳所得额=收入金额-(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1、如题所述,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按照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应以纳税人一个月内取得的所有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企业单位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因政策原因、或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而采取集中补发工资的情形补发工资应怎样计算个税若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明显畸高。各地税务机关特此而发文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做法; 3、例如:粤地税发[1999]239号文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1997]101号文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均对此作了明确; 4、可见,应予结合当地税收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核实为妥。
1.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您的赔偿工资包含上年的年终奖奖金以及车贴饭贴。2.您工作满一年的,年休假5天,由公司统筹安排年休假。如果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您休年休假的,经您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您休年休假。对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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