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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出借人能...
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这主要是因为证据能够再现案件事实,具有客观性。实践中,号称证据的材料形形色色,我们怎么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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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履行地点的确认: 一、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未达成协议或协议不明确的,按补充协议确定;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内容或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确定,以接受货币方所在地为贷款合同履行地。
法律不承认事实收养,收养必须办理收养手续;首先,双方应达成一致的收养意见,然后收养双方应签订收养协议,然后收养方应携带收养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参考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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